十二缘起

印度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核心理论。又作十二有支、十二因缘。指无明、行、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等十二支。

1) 无明
即无知,对四谛、缘起的道理无知;不了解佛教之根本思想的世界观及人生观。无明的反面,即八正道中的正见。

2) 行
即身、语、意三行,亦称三业。行乃因无知无明而产生错误的身、语、意三业。

此行,不只是指错误的行为,也包含行为余力的习惯力。不管我们的行为经验是何种情形,均不会轻易地消失,一定会留下一些余力被保存蓄积起来,而成为知能、性格等素质。

3) 识
前面说明五蕴、十八界的识,识即六识,是指‘认识作用’或‘认识主观’而言。此处乃指认识主观的六识。

<阿含经>中,将‘缘识有名色’的识,分为三种︰(a) 入胎的识,(b) 在胎的识,(c) 出胎后的识。

若仅将十二缘起中的识,解释为(a)入胎的识(结生识),就会成为三世两重因果说的胎生学见解。

但是,就我们所知,原始佛教中的识乃指入胎、在胎、出胎后三者而言。

4) 名色
乃指识之所缘的六境(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)。亦即缘起经中所言‘内识身,外名色’的名色一词。

5) 六处
指眼以至意的六根。意即感觉、知觉的能力。

6) 触
即根(六根)、境(六境)、识(六识)三者的和合,亦即由根、境、识而有感觉,与由知觉而成立认识条件的意思。

7) 受
和五蕴中的受相同,意指苦乐等感受,即眼触所生以至意触所生的六受。而六受又各有苦、乐、不苦不乐等三受。

这些都是认识(触)后产生的苦乐感受,但对同一事物的认识,又有很大的差别。如贪欲者是乐的感受,在嗔恚者则是苦的感受。

此乃由于认识主观的识,不像白纸一样,而含有缘于过去的无明、行,所生的贪欲、嗔恚等性格的缘故。

8) 爱
也译为渴爱,意指如渴者求水般激烈的欲求。可分为色爱以至法爱的六爱,或欲爱、有爱、无有爱的三爱。

缘认识而起的苦乐等感受一产生,对苦受就有憎避的强烈欲求;对乐受就有爱求的热望。

这些强烈的欲求或热望,即是爱。也就是以爱来表示对苦乐受所产生的爱憎之念。

9) 取
有欲取、见取、戒禁取、我语取等四取。

前面的爱,是指心中产生激烈的爱憎之念,而取是对爱念生舍取之实际行动。亦即指‘爱则夺取,憎则舍弃、伤害’的实际行动。或者可说是,由于身语的取舍选择行为。

杀生、偷盗、邪淫,或妄语、恶口、两舌、绮语等身语业,均可涵盖于‘取’之中。

10) 有
即存在。或注释为欲有、色有、无色有三有。

广义的说,有是现象的存在,与行、有为一样,意指一切的存在。因十二支皆是有,故亦称十二有支。

在此意识上,有可分为业有与报有,业有是指善恶业的存在;报有是指善恶业果报的存在。

可是,如同前面行支所说的,业有包含了身、语、意三业,及它们残留的余力,而残留的余力会形成知能、性格等素质。

这里的有,是指来自取支(取舍选择的实际行为)残留的余力,它不但是过去行为习惯的蓄积,也限定了未来行为的发展。故‘有’之下为‘生’。

取与有二支,可说相当于前面第二支的行。爱支则相当于第一支的无明。亦即自无明产生行,而行之中含有实际行为的余力。

似此,自爱产生的实际行为就是取,而自取产生余力就是有。

11) 生
指有情生于某一有情的部类,或指日常生活有某种经验产生。

前者是指担负有情过去全部经验的余力(即知能、性格、体质等)而生。故每个人均具有一定的素质。

后者是指以人的素质(有)为基础,而有新的经验产生。总之,二者均是自‘有’产生新的‘生’。

12) 老死
在缘起经中,于老死之后加上了愁、悲、苦、忧、恼。认为生以后会产生老死等苦,而以老死代表一切的苦恼。

总之,无明、行与爱、取、有等错误的思想与行为,一定会遭受到苦恼。

而以十二缘起为首的种种缘起说,也就是以具体的例子,来说明三界轮回的一切苦恼,即由于无明、渴爱等烦恼及行、取、有等业因而产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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