远离非法而依法得财,所得的财富应怎样处理?这略有两大原则:第一、奢俭适中:不要过于悭吝,被讥为饿死狗,守财奴。又要量入为出,不可过分耗费,而致家庭经济日见困难。这不但平常费用,要有节度,就是供养三宝,也一样的要量入为出。虽然信心恳切,乐意施舍,如由此而引起家庭经济的困窘,也会发生障碍的。第二、蓄用兼顾:由正业得来的财物,佛指示我们一个使用的方法,是几方面都顾到的适当计划。这就是将每年的如法收入,作四分支配:
一、资用:把一分财物,用作经常的生活费用,包括儿女教育费等。在财力可能时,每人应有适当的生活水准,不可奢侈,却要足够。
二、积蓄:人事无常,我们有时会生病,将来还会老,平时也总有意外的必需支出。所以在每年的收益中,应保存一分,作临时支出,以及养老等费。积存,虽是少少的数目。也是极有意思的,不但可避免临时的困窘求人,也可养成不浪费的习惯。近代的奖励储蓄,用意也与此一样。
三、经营:无论从事那一职业,都应在每年的收入中,分出一分为事业费。多辟田园也好,增设工厂也好,增加资本也好,充实学力及工作技能也好。这样才会增加收入,使财富增长累积起来。
四、作福:人不能专为自己,专为现世,应顾到社会利益,以及自己的后生福乐。所以对社会公益-- --文化、慈济事业,三宝法益──供养、护持,都要分一分收入来作福。这不但是自己积福德,也是为人群谋幸福。像这样四方面顾到的经济支出预算,便是最健全、最合理的财富处理法。
by 印顺法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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